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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次解禁电玩 注册时不得出现“动漫城”字样

  今年2月,整顿后电玩城纷纷关门。昨日,南郊一家电玩城大门紧锁,门前贴着招租启事 实习记者 兰锐 摄

  ■省电子游戏游艺“解禁”,门槛抬高

  ■西安市单件奖品不得超过500元

  ■注册时,不得出现“动漫城”等字样

  昨日,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各市文化局、西安市9区文化局局长和各地市文化市场稽查队长等50人,参加全省净化文化市场暨有序开放游艺娱乐市场工作会。

  在工作会上,我省新出台的《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露出真面:自2000年后电子游戏、游艺首次解禁,但审批门槛大幅度提高。

  “解禁”并非一哄而上

  “这是我省8年来第一次对电子游戏、游艺场所进行规范,叫解禁,也可以这么说。”昨晚7时,全省净化文化市场暨有序开放游艺娱乐市场工作会刚刚结束,陕西省文化厅市场处处长张正华说。

  按国家部委要求,2000年开始,我省取缔关闭违法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并停止审批新的经营场所。

  但是,一些场所经营者打起“擦边球”,偷梁换柱,以电玩城、动漫乐园等形式经营,甚至暗藏赌博。今年2月6日,本报对西安许多电玩城暗藏赌博现象予以曝光,省文化、公安、工商三部门加大整顿力度,各类电玩城、动漫城纷纷关门,仅西安市就依法取缔209家。

  在随后3个月的深入调研基础上,按照国务院颁布有关法规和文化部、公安部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通知,再根据新形势和广大群众对游艺娱乐需求,结合陕西实际情况,由省文化厅、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联合新出台此《办法》。“但这并非就是一哄而上、盲目发展,而是有严格条件限制,较8年前门槛大幅度提高,审批更为规范化了。”张正华强调说,对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放开,是逐步有序进行的,而大原则是要控制发展。

  这是对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审批程序重新进行规范,也是对全省曾一度混乱的电子游戏、游艺市场予以纠正和监管,张正华说。

  严查设暗室或赌博活动

  “严把准入关,从审批开始。”张正华指出,申办的场所机型机种必须要由文化部等部委认证的30多家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且符合文化部于2009年4月首批公布且准入的300多机种机型的范围,如海洋气垫球(海龟)、垃圾桶(双人)、大象摇钱树、全脑锻炼、虚幻森林、挖糖机四代(樱花版)等。

  新出台《办法》规定,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和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注册名称时,不得出现“动漫城”、“动漫天地”、“动漫世界”等字样。

  同时,要求游艺娱乐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游艺设备;不得设置包厢、包间或暗室。要在营业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奖品,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应健康有益,并且单件奖品价值有具体严格规定:西安市不得超过500元,其他城市(含杨凌示范区)不得超过300元,县以下(含县级)不得超过200元。

  文化、公安、工商将联合行动严查,依法取缔无证照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严厉打击从事赌博活动。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变相参与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允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游艺娱乐场所,但中方须拥有经营主导权或中方控股比例达到51%以上。

  与此同时,新出台《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动员社会力量、新闻媒体参与游戏、游艺经营场所监管和审批过程,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

  名词解释

  电子游戏机和游艺机经营场所

  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为公众提供运用电子技术制造,通过电子荧屏显示声音图像的设施设备,由游戏者操作摇杆、键盘或者按钮而进行娱乐活动的赢利性场所。

  游艺机经营场所:为公众提供运用机械原理或者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的设施设备,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而进行娱乐活动的赢利性场所。